2012-12-7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宜蘭縣家境富裕的20歲陳姓男子,
不滿父母不同意購買高級跑車送他,竟接連傳送「我要把陳家全部消滅…」
等簡訊恐嚇父親,還跑到父親公司大鬧砸碎大門玻璃,傷心的父母只得報警處理,
由檢察官依恐嚇、毀損等罪嫌起訴;法官考量陳某已有悔意,且獲得父母原諒,
決定給予自新,僅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緩刑期間需交付保護管束。
父母報警 子有悔意緩刑2年
陳姓男子今年6月間向父母索討一輛市價約500萬元的GT-R跑車不成,
竟然接連傳送「我狂了,未來也沒啥好談了,我不怪你,你也不必怪我,
去你的偏心狂」、「我選好8月8日是我的忌日,在那天來臨以前,
我會把我痛恨的那幾個人全部處理掉棄置海裡」;以及
「我要把陳家全部消滅…全部都給我╳他媽死光光,
最好不要在路上給我遇到,殺無赦」等簡訊給父親,以加害生命方式恐嚇父母。
幾天後,陳某又前往父親經營的公司大鬧,搗毀大門玻璃等物;
傷透心的陳某父母只好向警方報案求助,警方隨即依恐嚇、
毀損等罪函送檢察官偵辦起訴。
法官考量高中畢業的陳某並無前科,僅因要求父母購買跑車,
未能如願而一時失慮觸法,事後已顯現悔意坦承犯行並獲父母原諒,
惡性尚非重大,經此次教訓,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對於他所涉及恐嚇部分,
法官僅輕判拘役50天,緩刑2年,緩刑期間需交付保護管束,而毀損部分,
因陳某父母撤告,法官依法不受理。
新聞源自: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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