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asil
侯友宜那個文章很有趣,以前就轉貼過好幾次。
當時他的「父執輩」時代擄人勒贖是唯一死刑的時候5件1件撕票,後來改成相對死刑(就是不一定判死刑)後撕票率大幅減少,我實在不知道他(以及轉貼的人)如何用這個作為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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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例子的確可以很明確的說明
死刑對犯人的思維模式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不計情節輕重死刑>試圖逃避死刑>殺死受害者這個有可能提供線索的人證
情節重大才死刑>犯人有僥倖心理>反而大幅減少撕票率
也就是說刑罰輕重對犯案者的確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除了亡命之徒或是某些激進的人,但不能錯用
譬如偷竊和搶劫都同樣罰則,反而助漲搶劫
如果用遊戲來看死刑就是終極BOSS,不能常用它,但它不能不存在
現在廢死聯盟在反對死刑通常都只提出預防的方案
譬如一個擄人勒贖者為什麼要擄人勒贖,通常是因為錢的因素
那麼只要人人都有錢不缺錢,就能大幅遏止擄人勒贖
沒人犯罪就不會有判罰,但這根本就不切實際吧
廢死聯盟如果要廢死應該要提出能和死刑相抗衡的刑罰
讓那些可能因為種種因素會犯案的
在犯案後,會因為刑罰輕重來決定他們犯案結果的輕重
所以說可以來個全民調查
無期徒刑和死刑,大家害怕哪個,或是有哪個更害怕的刑罰
不過現在台灣無期徒刑和死刑也都執行不徹底
不要說重案了,光是酒駕車禍衍生的案件也都很輕判
現在廢不廢死也沒啥大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