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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神2008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阿宅村莊
文章: 31
引用:
作者cys070
先找老闆談

你昨天說能花錢解決是小事

今天又想弄上法院

冷靜想想哪種方式對你比較有利

是快速斷乾淨還是持續糾纏下去........

所以說我真的混亂了,還是不要鬧上法院好了
我還事先聯絡負責人好了
舊 2012-12-07, 10:19 A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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