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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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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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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其實這裡大家觀點不同討論下去是沒有結果 正如學生和教長亳無交集各自的論點都有理由反駁

教長的立場即當官者 對於沒申請的社運 教長認為非法在先 他很明顯把合不合法放第一位 學生的立場非法等你們去檢舉 反正他們的訴求反高學費有理 不申請集會是另一回事

這是雙方的立場不同 能一口咬定是誰對誰錯?

至於跟學生面對面溝通 教長提到公聽會 學生說他們的意見不被重視 教長認為學生不理性霸佔主席台 又是各說各話

不止是吃炸雞 還有睡覺 看韓劇 打電動 啃雞只是其一而已 不專心又如何學到東西 這則舊聞相當有意思 洪教授看到的學生們反駁是吃東西 課與課之間時太趕偶然在課堂上吃東西是老師允許 睡覺可能是精神不好或是生病 可是就不提看韓劇 打電動又是為何?

PS:不是我不管重點 而是你的重點與我不同 多元社會不同意見不是很平常嗎?

那集會遊行法根本沒有明定何謂合法 上面只說要申請 事前申請還是事後申請?
在你來驅離的時候我申請 這樣算不合法? 條文確實沒明定申請時間

學生上課吃炸雞 還有睡覺 看韓劇 打電動 而不願上課
我想要問一句 為何是學生要反省?
今天明明我繳學費 我家長繳稅金 讓你來傳授我知識
你今天上課搞的內容很無趣 比韓劇、電動更無聊
是老師要改進吧!!
你是有看過顧客付錢吃東西 東西不好吃 倒掉了還被煮出難吃東西的老闆罵的?
舊 2012-12-06, 03:35 PM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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