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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公司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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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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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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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福神2008
我沒有說不負零件短缺或公款未清的責阿,曠職那天其實有去公司阿,可是會計卻說要我帶新人把所有客戶跑一遍,才算交接(少說也要三天,而且油資還自己出),我一時氣不過,後來新人當天也不作了.....
有啊,你前面說很多次你會負責了,網兄也問過你要怎麼負責? 不是在這邊喊話就叫負責,是你要出面先釐清曠職的疑雲,後續再看公司有甚麼要求,合情合理的你也得配合人家,不合理的就看你要拒絕,還是去告。你在這邊解釋給我們聽真的沒有助益啊...
反正既定事實你就是擅離職守,沒有完成交接手續,叫你帶新人三天算交接期,你覺得不合理可以跟公司商量,但不告知就擅離職守這走到全世界哪都說不通吧。
2012-12-06, 03: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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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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