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lompt

因為這樣打嘴砲很有趣呀XD
在公司不敢刮人狗幹人
只好換個場合來

就像X同學趕在教室裡對同儕說對教授說嗎QQ

http://disp.cc/b/654-4JfI
他老師說他幹的好,以他為榮喔
引用:
抗議清大校方不當聲明 2012年12月5日

梅園前宣讀人:
清華大學電機系呂忠津老師
清華大學社會所沈秀華老師



我們是一群任教於清華大學的老師,對清華大學校方在昨天(12月4日)針對我們人社學士
班陳為廷同學,以公民身分受邀到立法院對「教育部長發函關切反壟斷學生」一案的備詢
發言內容,所發出代表清華校方對陳為廷的行為不當指責及對社會大眾的道歉聲明,身為
清華一員的我們深表無法認同。我們對校方道歉此舉將清華淪為一個無法維持校園民主自
主、無法尊重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高等教育場域提出嚴正抗議,也認為校方對此事處理的
失當應有所說明及道歉。

陳為廷依憲法第67條以關係人員身分受邀在12月3日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他的發言源於
參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對壹傳媒併購案中媒體壟斷現象所發起的系列抗爭活動中,
教育部以威權時代手法,發函關切反壟斷學生,讓學生與社會產生白色恐怖再起的陰影見
證。陳為廷作為一個毫無權力的學生,卻絲毫沒有怯弱,善盡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在國
會委員會剴切發表對公共事務的意見,並對位高權重的教育主政者提出批判。觀看本校人
社院學士班學生陳為廷獲邀於前(3)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台發言的影片及
全文(請見附件一),對照校方於昨(4)日上午在本校校友服務中心臉書所發表的聲明
稿(請見附件二),實不解本校聲明稿所指稱陳為廷的「不當行為」為何?「恣意作為」
為何?「曲解公開發言之行為」為何?

本校人社院學士班網頁(www.dhss.nthu.edu.tw)載明其教育學生的目標為熱愛知識、關
懷社會與體驗生命。其中希冀培養學生關懷社會的態度,並透過實際的活動與社會實踐,
讓同學們體驗生命、培養實踐能力。觀看陳為廷的發言內容及其作為,可深刻了解陳為廷
關懷社會的熱情,並以具體的行動挺身而出,散發青年人的熱力,將個體生命體驗與社會
脈動相結合,展現十足的實踐能力。再聽其發言條理清晰,論述有據,可見學識素養紮實
。我們清大應該以能教育出這樣能充分達成熱愛知識、關懷社會與體驗生命教育目標的學
生,而感到自豪與驕傲才是!這也是我們無法理解陳為廷的行為有何不當?校方為何道歉


大學是教育學生追求知識、追求勇氣、追求正義,強調多元民主的場域,大學在台灣社會
享有豐富的資源,備受社會的期待,同時也負有以實踐來教導知識與價值的責任。面對教
育主政機關以家父長姿態形成威權恐嚇效果的做法,校方沒能在第一時間對教育部表達抗
議,支持學生,卻對有勇氣實踐對社會熱愛的學生發了公開指責的聲明,學校的行為恰恰
作了一個最反面的示範。作為清大的一員,我們對校方這次行動所表達出的學術認知、道
德勇氣及公民素養,深感無法認同與失望。但因為我們對大學教育還有一份自許與責任,
也看到校內外許多學生自發性地對當前台灣社會的議題付出行動關懷,因此我們還是要站
出來呼籲,雖然校方已撤回原聲明稿,但校方應該承認自己的疏失,並積極回應來自校內
外師生對此次聲明的抗議訴求,對這次聲明行動的原委作出說明及道歉。

補充:目前聯署名單
聯署人:

呂忠津 電機系
沈秀華 社會所
周碧娥 社會所
李丁讚 社會所
吳泉源 社會所
徐斯儉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
姚人多 社會所
陳明祺 社會所
古明君 社會所
陳瑞樺 社會所
林文蘭 社會所
謝國雄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吳介民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陳志柔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林宗弘 社會所合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鄭志鵬 通識中心暨社會所合聘
林宗德 通識中心暨社會所合聘
方天賜 通識中心暨社會所合聘
莊克士 醫環系
焦傳金 生科系
趙蓮菊 統計所
黃榮臣 統計所
陳萬益 台文所(退休)
石婉舜 台文所
黃倩玉 人類所
邱鴻霖 人類所
陳裴婷 哲學所
蘇宜青 語言所

(聯署中)

資料來源:清大基進筆記 FB http://tinyurl.com/bg36e83


其他還有更多清大老師贊同的意見

我不曉得大家多久以前從大學畢業,
不過我待過的學校,如果老師跟同學在課堂上說著明顯與事實經驗背離的東西,
當面指正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假設有人刻意說謊,同學間起口角口氣激烈也不罕見。
君不見所謂的辯論競賽講白了根本就是吵架大會。
陳同學跟多數演辯社活動內容比起來差的可遠了。

尊重跟尊敬是兩個有點不太一樣的東西,一般來說還是會尊敬"自己的師長",
但話說回來,教育部長這個人,按親疏遠近來說根本就跟自己摸不著邊,
沒什麼特別原因的狀況下對這個陌生人抱持一般程度的"尊重",這才是符合禮節的態度。
那麼今天這個陌生人當著自己的面說了與長久以來事實不符的話,
連最基本的尊重都不配得了,還肖想別人尊敬他,這又是哪一國的禮貌?
原來中國人的禮貌不講親疏遠近只講長幼尊卑...真是ㄒㄧㄠˊ到了。

另一位老師的意見:
引用:
王賀白
10小時前 ·

羅素曾經稱讚他的學生維根斯坦,說他「爭論時他忘記了禮貌而只是說出他想的」(《維
根斯坦傳》(浙江大學出版社):43)。

「平等」是我的核心價值觀。十八歲就是成人了,請不要對任何成人要求多餘的、「自以
為是」的禮貌。當這樣以長者之姿態,上對下地要求對方「禮貌」時,其實,這要求本身
,就是最不「禮貌」的了。
舊 2012-12-06, 02:40 PM #29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