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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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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3
引用:
作者福神2008
當初的確把零件還回去時,沒人在場,丟了就走,但少的我願意賠阿,這樣也構成侵占??
過去也不是只我有這樣曠職,因為這間公司會扣人家薪水,甚至扣住離職員工薪水,
的確我太魯莽,這事我處理的方式不妥當,我只想不留下前科的方式解決.....


你不回去辦交接辦離職...說你願意賠...是要等上法院時說嗎?
舊 2012-12-06, 11:0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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