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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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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福神2008
什麼??我根本沒收錢不繳??換成我要舉證??零件是有少,但少多少都公司說了算??
那他單方面要扣薪,我出去工作油資,還我自己繳,我真的不了解公平正義再哪??
零件有少我願意賠,這樣也構成侵占??


有沒有收錢不繳,或是零件少了多少? 也是你要回原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後,才能知道答案,不然你就等公司上法院後,你再跟檢察官或是法官解釋。

出去工作油資,你應該要事先跟公司詢問,而不是自己貼錢後,再來跟公司哭夭。

如果你確認零件有少是你的錯誤,那就快回原公司簽立和解書,不然只要確定是零件有少是你的錯,那有很多刑法和民法法條是對你不利的。


所謂「業務侵佔及其刑責」-業務侵佔者,指其利用業務之便,而為侵佔者。
刑法第336條第二項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而背罪則屬-刑法第 342 條 (背信罪)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其定罪要件如下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
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
第二、要有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
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
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第三、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
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
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
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第四、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
件,便構成背信罪。
舊 2012-12-06, 10:59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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