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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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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demon.
原告要舉證被告有罪,被告再反舉證
原告要是拿不出證具、那被告怎會有舉證之責


我是意思就是這樣,公司要提告當然是證據都有了,加上樓主曠職不出面,人家是告得理所當然,到時候可不是到法院兩手一攤說我沒拿就沒事了,樓主卻還在想著用存證信函反擊,還提甚麼誣告....
舊 2012-12-06, 10:4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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