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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drasil
因為是您之前說「很多法律都該廢止了」,這白話翻譯就是「除罪化」啊,好像不能怪我不懂您的心吧

我想廢死方與您的看法在前提上不一樣,對死刑是否具有勝過無期徒刑的嚇阻力是存疑的,認為兩者對預防犯罪的效果難分上下,所以根據比例原則不須要保留死刑。

轉換到「勞基法對無良廠商的處罰」的例子中,就是去找到一個同樣具有差不多嚇阻力的罰則去代替原有的罰則的意思,不過大家都知道其實是勞基法罰的不夠重而已。

我推測您的意思是自由刑是強效定心丸,但死刑效果更強,如果是這樣,為何不乾脆主張將死刑廣泛運用在各項罰則之中,以收奇效呢?

因為「一個人犯了法,就要負起相對應的責任,不能過重,但也不能太輕」,輕罪處死和重罪處罰鍰都會造成不公,所以當然不能這樣搞啦。



不過上面那些我覺得不是重點,不同意我的看法也蠻正常的,價值觀本來就不相同了。

我只是覺得比如對犯罪被害人/遺屬的補償、照護等,就算沒有廢死也是一樣應該進行的,

只是很多人潛意識中似乎覺得死刑就能補償家屬、維持治安,所以對於這些事情就不用去在意了,反而是備受唾棄的廢死組織比較重視這一塊,不是蠻奇怪的一件事嗎?

好吧.....是我用詞不夠精確

您後面說的其實也沒錯,有的廢死組織不是只有關注廢死這一塊,另外像是冤獄平反,
以及您提到的受害者補償等議題,也有在推動關注。雖然他們有些理念我們不見得認同,
但其他我們同樣認同的議題,也應該給予肯定及支持,一碼歸一碼。

而且不管如何,他們畢竟還是起而行的人,相較之下,我只是坐在電腦前嘴砲,
應該要感到汗顏才是.......真的在乎,就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引用:
作者gop
附近居民說:
監獄不要蓋在我家旁邊

沒辦法.....人往往是自私的
     
      
舊 2012-12-06, 09:40 A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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