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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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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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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ainwen
您說的強制****罪拿掉,應該是除罪化吧.....這當然有問題

廢除死刑又不是把殺人罪除罪化,只是降低處罰的上限,
換成其他例子,就好比勞基法對無良廠商的處罰沒有明顯效益,
違法者仍眾,所以就乾脆減輕罰則,逼大家想出更好的方法.......這樣很怪吧

至於您說的強效定心丸,自由刑也是啊~如果有天政府把某些重罪的自由刑換成罰鍰,
大家一樣會大反彈的.........

另外您說到死刑用終身監禁來代替,我個人是不反對,只是某些人會認為,
終身監禁對惡行重大的人來說,處罰較輕,不足以讓犯法的人負起應負的責任,
失去了社會公平性,所以他們不贊成,這部份我也可以理解。
更別提終身監禁需要花費不少我們的納稅錢,就更容易讓人不爽了.....

在下則是覺得,要推終身監禁,首先監獄要先蓋夠,目前監獄容納量嚴重不足,
實在很需要再增建,這部份不管贊...

因為是您之前說「很多法律都該廢止了」,這白話翻譯就是「除罪化」啊,好像不能怪我不懂您的心吧

我想廢死方與您的看法在前提上不一樣,對死刑是否具有勝過無期徒刑的嚇阻力是存疑的,認為兩者對預防犯罪的效果難分上下,所以根據比例原則不須要保留死刑。

轉換到「勞基法對無良廠商的處罰」的例子中,就是去找到一個同樣具有差不多嚇阻力的罰則去代替原有的罰則的意思,不過大家都知道其實是勞基法罰的不夠重而已。

我推測您的意思是自由刑是強效定心丸,但死刑效果更強,如果是這樣,為何不乾脆主張將死刑廣泛運用在各項罰則之中,以收奇效呢?

因為「一個人犯了法,就要負起相對應的責任,不能過重,但也不能太輕」,輕罪處死和重罪處罰鍰都會造成不公,所以當然不能這樣搞啦。



不過上面那些我覺得不是重點,不同意我的看法也蠻正常的,價值觀本來就不相同了。

我只是覺得比如對犯罪被害人/遺屬的補償、照護等,就算沒有廢死也是一樣應該進行的,

只是很多人潛意識中似乎覺得死刑就能補償家屬、維持治安,所以對於這些事情就不用去在意了,反而是備受唾棄的廢死組織比較重視這一塊,不是蠻奇怪的一件事嗎?
舊 2012-12-05, 10:29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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