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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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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Rainwen
所謂的大樓公有部分,也是指該大樓住戶所共有,
只要不是任何人都能隨意進入的區域,警方就不能擅入,
除非是有搜索票、法院命令或法定的緊急情況。
http://tw.myblog.yahoo.com/jw!HvOB1qeTERbYsKj55yb1tmM-/article?mid=3&prev=-1&next=-1


妳的文章裡面看起來
是可已進入的
這邊討論的是公設部分吧
舊 2012-12-05, 03:42 PM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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