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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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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qazplm1234
教出哪種人?

出發點與本質真的都看不到嗎?

而且還能讓他上不符合他現狀的" 質詢台"

要不要先搞清楚何謂"質詢台.備詢台"

憲法67條 :
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備詢是委員問他
不是尾元轉讓時間給他
讓他去嗆委員以外的人
怪怪的邏輯
不然我隨便找一堆人來嗆人也說是備詢就好了
舊 2012-12-05, 10:22 A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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