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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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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VF-19
我看大概台灣下一步會朝此方向修法
你要罷工還要雇主簽名,雇主會乖乖簽名才有鬼

不簽名 就得坐下來協商啊

當然同樣一個條文在國外就沒問題
來到超級民主國家臺灣就會100000% 變樣
舊 2012-12-04, 09:2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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