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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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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在新加坡,刑法規定在必要領域服務的勞工若要罷工,必須提前14天通知雇主,
且雇主要在通知單上簽名,若違法,可罰最高2000新元(約新台幣4萬8000元),
或坐牢1年。


所以這個被判刑的勞工有做到這些動作麽 ??





我們這裡過去兩年來 天天都受到各種行業的威脅要罷工
從大學助教 專科老師 政府員工 醫療系列全部員工 政府汽車保險公司


每個都是按照正常管道通知以後才罷工的
如果沒有經過這些手續 會有罰款還有得不到大衆的支持
舊 2012-12-04, 09:0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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