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cb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ISDN128K
要回文 引言也要引對篇吧
用常理來判斷 只是想吃牢飯 也沒必要去殺人吧
應該有很多更多更好的方吧 看是搶運鈔車還是搶銀樓
很明顯的該兇手行為不合常理 把他分類於神經病 應該不為過吧
至於他有沒有罪 講不難聽一點那是法官的事 關我屁事


你沒搞清楚,他殺人是為了長期免費飯票,3,5年這種的他還不滿足.
難道行為不合常理就一率歸類為神經病?那滿街可能都是神經病.

還有,要引言也要引對,不要把不是我寫的東西放在一起.
__________________
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舊 2012-12-04, 05:01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b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