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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飛哥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0
依這個標準,六四的學生們似乎也算活該了,那都二十三年前的事,這種標準算進步呢?還是倒退呢?...

引用:
作者小豹貓
可能我離開學生生活太久了

這次的事情我沒有啥痛癢的感覺

這次的事情是學生們都養得胖胖地回來(我不知道有沒有記錯某人的說法)

如果一旦有學生發生了意外,請推演一下我們的社會會發生哪種狀況。

1. 誰發起的?!
2. 誰準他們去的?!
3. 有請假嗎?!
4. 有落實課堂點名嗎?!
5. 學校、老師、教官有負起相對的督導責任嗎?!
諸如此類的.

當然,大家都覺得大學生算是成年人,可以自行負責,
大學生也覺得可以為所欲為(不是嗎?!),反正扛出自由、自主管理就行了。

等到出事了,就會有家長、媒體、鄉民跑出來砲聲隆隆。

現在是個四處究責、也四處卸責的年代。
舊 2012-12-04, 12:45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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