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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引用:
作者Designer
重點是警察已經做了出示證件這個動作, 他已經完成法律規定他要做的事情,\
他就可以繼續行使他的職權包括盤查你的身分

至於你認為閃一下證件不足以表明身分, 你就只能表示異議並請警察製作紀錄交付
然後事後再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在當下你就只能配合盤查, 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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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閃一下證件,便衣警察是完成表明身分,人民是顯然無法查證身分,
這是什麼道理?

未完成表明身份,便衣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舊 2012-12-04, 12:07 PM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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