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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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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是覺得樓主是對的.
警察應先表明身份,出示證件.

但是,換個角度想,其實不用那麼嗆.
因為真的有事情還不是要打110...
舊 2012-12-04, 10:20 AM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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