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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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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引用:
作者Mr.yale
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

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救濟。

對於警察的臨檢,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

拒絕臨檢警方可以『妨礙公務』罪名加以逮捕。

"無知真是可怕"

可是樓主已經走入大樓內了歐!!

警察是可以沒有搜索令就進入大樓內進行所謂的臨檢?

不算入侵民宅?

如果那個警察要準備退了 那我沒話說!!

不然除了不想升的 沒有人會去惹事
舊 2012-12-03, 07:28 P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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