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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身分證=走路許可證??警察是如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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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rm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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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
引用:
作者
Ming
這要看你怎麼評估這件事情............
事情鬧大....
鬧上法院..........就算法院判了警察贏了
沒有完全按照規定作業的警察會不會比較慘?
樓主的損失會是???
開庭,樓主告警方妨害自由或強制然後跑法院,警察賺到公假
然後警方反擊的選項有
1.誣告
2.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7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二、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不實之陳述
或拒絕陳述者。
2012-12-03, 06:2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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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rm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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