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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YUSHIN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引用:
作者pcdvd-2011
撿到東西可跟求失主要報酬 就是法律上有規定的

不知道為這吵幹嘛????

只是這件事撿到東西人的方法跟長相不對而已

一個是說法律,一個是說道德

幹嘛一定要混在一起吵?


其實我想看女方的提告,因為,她堅持認為這是勒索行為,可是我一直在想…你承認是自已掉的,那你怎麼證明這是勒索?又怎麼證明是侵佔?如果你不承認是自已掉的,那你又要怎麼證明男方是用任何不正當手段取得女方的手機?連偷跟搶都不能證明。那你要怎麼告?

因為女方明知自已是掉手機的,那你告男方,不管什麼罪,只要承認是自已掉的,那就去坐牢吧。如果不承認是自已掉的,那你要怎麼證明男方有任何不法取得手機的證據?還是去坐牢吧。

我希望女方快點告,坐三年或六年的牢!我這樣希望是要告訴所有人,我們都不是法官也不是法院,對別人的閒事少做公評,你可以看,你可以想,可是你千萬別做評斷,影響兩造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群眾正義只是暴民正義的美化,群眾言論只是盲目跟隨的糖衣,事實上,各位的反應有可能是助紂為虐。不要自居正義,這樣只會讓自已早日進入道德的地獄。希特勒跟納粹黨的所行不「普經」也是合法的嗎?對所有的德國人民來說遵守法律,迫害猶太人是錯的嗎?

另外,我也希望男方快點告,因為女方已經公佈了影片了,如果男方你真缺錢,那你現在快點告,必勝無疑,這是個合法勤索的好機會!你就拿法律的刀來借刀殺人吧。讓那些不明事理的人受教訓也好。YOUTUBE上有一整串的名單,一個人一罪一罰…一個人就收五千吧…你肯定會賺翻的。公然侮辱、妨礙名舉這兩條告到所有人都賠錢吧。如果你死愛錢,那這個時候也可以繼續賺你的錢。你何樂而不為?而且我希望你對女方提出加重其刑的要求。
不止誣告,還要公然侮辱及妨礙名舉加重其刑!

這個女方,太過份不會想了。做人算太失敗了。

我只希望女方自已要學會,就算你不想給這個錢,但是對方是有法律保障的。再者,你只為這樣的事就公開了影片,那你要對方怎麼做人呀?而且,你真不想給,那就請警察去拿這手機吧,反正你不是早就報警,而且錄影存證了?不然就是遺失六個月後,送給男方吧。

真的是做人失敗。
 
舊 2012-12-01, 12:56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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