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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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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這年頭什麼樣的判例都有...

我是覺得: "房屋則是莊男為追求、彌補她而贈與,與結婚與否無關。"
幾百萬 .......
如果不是為了結婚 就送人
可能嗎?
這還要證明甚麼?

判這個 擺明希望你上訴
法律人多賺一點
舊 2012-12-01, 09:3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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