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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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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224
以一個蹲過50天的過來人來說,這就是目前司法的現實.
有錢就不用進去,沒錢就蹲到完吧,是有那30萬才能緩刑
的,再加上是初犯不是累犯,我也是初犯啊只不過扁個咒
我全家死光光的畜牲兩拳,對方不過牙齦出血而已,也沒
眼瞎耳聾手斷腳殘的,沒五萬塊就是進去蹲,這就是台灣
的司法正義,如果有下一次....對方不給牠死還是終身殘
廢的,別指望我再進去蹲.我再進去一定要死人才甘心,寧
做加害者不做受害人...............
舊 2012-11-30, 02:49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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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