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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seiya2000
高收入的人繳比較多本來就不公平,這是健康保險,不是健康捐。


其實保險定義就是分攤風險,本來就不是公平東西,如果要公平就是各付各的

但不公平中,要有個基準

看要以使用者角度,使用者付費,提高部分負擔,甚至多少錢以下的病症 要自行全額繳納。

或是站在社會福利角度,從所得高低依比率扣繳

基本上用 1 或用 2 我都沒意見,甚至1跟2綜合起來 也是很好

但不應該像目前一樣四不像,只挑好扣的扣,完全沒有標準

就像你說的高收入繳多不公平,那上班族的薪資所得 要繳 律師會計師的執行業務所得

卻不用繳 不也是不公平
舊 2012-11-30, 01:5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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