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絕對厲害的台北車站前(新光三越旁)的定點攤販!!!
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
donburikorokoro
這樣也不太合理...
難道我開車違規被警察抓...也能拿張別人的身分證給警察開單?
除非那個遊民跟著他一起擺攤才行得通吧...
開車違規被照相
可以拿別人駕照去扣押來抵罰金
擺攤這個就真的要有交情才能這樣搞了吧
2012-11-30, 11:52 AM #
21
mark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arks
查詢mark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ark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