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差,有得住就好?少女翹家找住處遭狼吻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一名少女因為翹家無處可住,在網路上PO上有誰可提供住處,一名男子看到之後回應可提供還有專車接送。男子還對少女暗示,有可能會被他硬上「妳不怕被我吃掉嗎?」少女表示「沒差,有得住就好」,仍然前往該男子家中居住,
姐果真被性侵。法院考量對方已和少女和解並獲家屬原諒,判1年10月、緩刑5年。
該名遭到性侵的15歲翹家少女,家住苗栗縣,去年寒假結束後她藉故翹家,前往國中女同學的台中市住處居住。事後同學的母親
返對少女續住,她為了找可留宿之處,借用同學的電腦上網路聊天室,上網留言尋找棲身之所。家住彰化李姓男子,因認識少女的同學,看到少女的訊息,立即回應可提供住處還有專車接送。
除此之外,李男向女同學表示「她不怕被我吃掉嗎?」女同學告知少女,暗示李男想要發生性關係,想不到少女得知後竟說「沒差,到時再說,只要有得住就好。」李男將少女帶回彰化住處後,隨即強脫少女衣物並摀住她的嘴,不顧少女抗拒且大喊「不要」,依舊逞
獸欲性侵得逞。
李男事後向少女道歉,當天並送她回女同學住處,但少女的老師得知後隨即報警。李男向法官供稱,他在網路聊天室看到少女的留言訊息及交談過程中,認為對方不排斥和他發生性關係,但犯後也知錯向對方道歉。檢方依妨害性自主起訴李男,考量他事後已向少女和家屬道歉,並賠償30萬和解,家屬也願意給機會自新,因此判處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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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請問一下30萬可以解救幾個失學少女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