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跳槽洩密 最高關10年 罰所得利益10倍
瀏覽單個文章
-runsu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5
偏資方(財團)的惡法又一例,但對於資方犯法(勞基法)都是輕罰了事。
PS:營業秘密<<這點是誰說了算,本來商業犯罪中就有規範了,用個含糊的"營業秘密"是比較容易入罪嗎?
2012-11-29, 08:36 PM #
6
-runsu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runsun-
查詢-runsu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runsu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