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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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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新店溪邊
文章: 12
引用:
作者SMiLEAhPaiN
資方:來喔,本公司徵才,工作三個月後月薪60K,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薪水18K

工作滿三個月時..

資方:感謝你這三個月來的幫忙...


你還沒說完

一年後~~
資方跟政府說: 你看台灣人就是不想留在這裡, 但是我很愛台灣要根留台灣, 請大量開放外勞
政府: 喔... 那就開放吧
新聞又說: 台灣草莓族太多, 工廠找不到人所以只好開放外勞配額
舊 2012-11-28, 12:3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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