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4%BE%E6%9C%83
〔本報訊〕台中市1名34歲的黃姓女護士,與38歲的廖姓男子於2010年12月結婚,2人感情融洽;直到去年11月,廖男與同性友人到東部旅遊,行為詭異,不但購買潤滑液、還至泌尿科看診拿回性病用藥,黃女懷疑廖男有性病,慌張前往就診檢查,不料竟染梅毒,廖男事後坦承,他不但有梅毒,還有愛滋病,黃女幾乎崩潰,憤而訴請離婚。
黃女表示,丈夫不曾與自己使用過潤滑液,去年11月的出遊,反而在出發前前往購買,不禁讓她懷疑丈夫是否是同性戀,事後,竟在無意中發現,丈夫至泌尿科就診的藥包中,竟含有「Ningilon」等性病用藥,她自行到醫院檢驗,發現自己感染梅毒,讓她當場幾乎昏厥,憤而訴請離婚,並請求精神賠償。
法院判決報告指出,廖男在93年,就被捐血報告通知為愛滋病患,但隱瞞並與女護士發生性行為,導致她感染梅毒,對此,法官認為,雖女護士經確診未感染愛滋病,但所受精神痛苦應可獲損害賠償100萬元,也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廖男於去年審理時表示,他願意離婚,但卻反過來懷疑妻子,他說,雙方未做婚前健康檢查,妻子是醫護人員,工作身處危機中,梅毒也可能是老婆傳染給他,而且梅毒與愛滋病只要用藥物控制,也可正常生活與生子,他不願賠償撫慰金。
--------------------------------------------------------------------
超強
這個人是性病散撥者吧
得了愛滋 又中梅毒
你看看 最好是不要結婚啦
不然最少要作
賤康檢查
看看跟你結婚的人到底賤不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