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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的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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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引用:
作者jason7ks
問題是撞死大官或立委本人的話,
誰來提案修法?


如果其他大官,立委認為自己不會那麼倒楣 其實也沒關係
我那句話的前提是: 在目前的狀況下
兩害相權取其輕 , 修法算是第二重要的目標.
舊 2012-11-28, 10:49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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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的鼠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