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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68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對賣酒的零售端來說很有效,賣一罐、賠兩手以上。
被禁酒者在外飲酒被查獲,若拒絕透露酒品來源,加重罰鍰1/2。
香檳王一瓶零售也不過8000,違規賣酒一次罰個兩萬起跳,
賠到要倒貼的生意還會有人做?做身體健康的嗎?

問題的癥結在於這種規定對立法者不利,他們根本就不會想立這種法

感覺多數官員或立法者只會把自己和自己的親朋好友當成酒駕的潛在犯罪者而不是可能受害人
舊 2012-11-28, 10:20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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