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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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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民法 1138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再往下
配偶一半
剩下的直系血親卑親屬 ( 子女 ) 按照人數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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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免稅額按照公式算完應該有一千多萬可以免稅

沒有超過一千萬不用去擔心遺產稅的問題


基本免稅額 + 配偶免稅額 + 子女免稅額 = 絕對超過一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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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11-28, 09:0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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