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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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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小孩二人(甲、乙),母和姊一人
 遺產繼承人:配偶,小孩二位(甲、乙)
 應繼分  配偶 1/3   甲 1/3   乙 1/3

子女及孫子女都不要 父母才有得分
子女及孫子女 父母都不要 兄弟姐妹才有得分
子女及孫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都不要 祖父母才有得分
舊 2012-11-27, 10:42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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