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True
5.不是我要一再強調我還活著.而是很多人都看不過去.我也沒收到法院傳票.公道自在人心.沒再怕的.

不要得意,公然侮辱法律追溯期是一年

要不要提告是操之在我

我是不會跟你計較這種小事,但勸你還是不要一直挑釁我,還有記得下次發文不要太衝動。
舊 2012-11-27, 01:03 AM #6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