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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引用:
作者封鎖線
我有看錯嗎
自己的農場被野狗闖入
自己養的袋鼠被野狗咬死光
自己還要被罰???????????


我看到的電視新聞確實有提到這一段

動保法第五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o 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o 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 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者o
舊 2012-11-26, 07:2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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