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靈1三爽NOTE II 打光修圖事件
瀏覽單個文章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n_akemi
話說我不去的原因也是覺得商業氣息太重,不過當時就覺得不只10%了...
過了這麼多年應該是有增無減才是...
當然要去呀
那裡越嫌棄的,照著買就沒錯了
2012-11-24, 04:18 PM #
148
albert@46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lbert@46
瀏覽albert@46的個人網站
查詢albert@46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lbert@46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