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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st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61
引用:
作者hawkwon
沒注意到備註欄寫手機型號的筆跡顏色和其他複印紙的顏色不同?一個是藍色其他的是黑色?
是否代表分兩次寫?原因是


備註就真的只是備註,那是可以後來才加上去的作帳紀錄
這張發票在我的解釋是01跟鵬泰拿手機
可是鵬泰是顧問公司,在他的營業項目裡沒有手機買賣這個項目
所以只能開service fee出去
而01會計部在備註裡才註明這張發票是i9000的手機
 
舊 2012-11-24, 01:23 A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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