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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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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poenxu
所以你哪時候才要承認你把變數名稱寫錯,進而誤認對方的說法有瑕疵?

又要吵這個?我說的很清楚了,不想再重覆了。好好看一下我在說什麼。

我說的很清楚,也用了好幾種解釋,每種解釋都可以導出矛盾,你可以選擇自己看得懂的那種方法,不要一直鑽牛角尖。
舊 2012-11-24, 12:47 AM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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