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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gooddess
不要這樣無限上綱,照你這樣講,任何事都有殺人的可能性.....


引用:
作者憨人
+1 沒人喜歡看到酒駕後的不幸
但是扯太遠就不好了


那是因有人扯"大部分的酒駕不是為了殺人"

酒駕本來就跟殺人無關, 是酒駕有可能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 所以才要遏止酒駕的行為

就跟此篇陳男行為相同, 你明知針筒注射、性行為有可能會讓對方感染愛滋, 那你為什麼還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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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11-23, 03:52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