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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 直接開槍打(18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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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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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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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鋼蛋3
這是對岸,沒啥執法過當的問題,你想拿刀砍我,我就開槍掛了你
想攻擊執法人員,這就是代價
台灣的條子被冥代跟媒體搞得軟趴趴的,連抓個酒駕都能被混蛋市長GGYY,連基本尊嚴都沒
了
這事如果發生在呆灣,我還是支持警察開槍的,當然可以的話盡量打四肢啦,畢竟也是條人命
警察也是有家庭要顧的,沒理由叫人家玩空手奪白刃
別說對岸了,這在美國也是會被開槍打的
不過美國配備比較好,會先打電擊槍...
在台灣這種槍支較為不氾濫的的地方,我覺得這種非致命性武器又可以把對方行動力降到零的武器因該要全面配發阿...不過都沒有看到...
2012-11-23, 09:27 AM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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