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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有愛滋求去 被男友注血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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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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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心
酒駕是過失
陳男是故意...
愛滋病毒是重傷?我看都可以是故意殺人罪了
沒判死刑都算輕了....納稅人還要養它們15年
法源上是過失, 實質上跟蓄意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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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2012-11-22, 06:2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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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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