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你忘記了最重要的一點
各國行車車距 沒有幾個比台灣來的短
舉一
高速公路的安全車距約是90km 需距離12個車身(約45m)
但實際上路 能保持這樣距離的有多少人?
(我看除非限制單雙車號上路,不然依台灣車流密度是不可能的)
我會舉計程車當例子
好歹人家是拿"職業小客車"駕照 年開10萬15萬km正常人的10倍很正常
計程車形像不好,在於開車燥進蠻橫
但沒有人會懷疑 計程車開車技術不好
你可以很仔細看,中央後照鏡通常是照射右後車窗與3分之2的後檔右半部視線
(沒通過社會牌考驗的 通常是後照鏡完全直角照後檔)
左右後照鏡 可以將身體往前頃 讓反射角變大( 看得更外側 )
事實上各位有坐計程車時
可以觀察是不是這樣一回事
轉頭 我個人認為 台灣用車的密度與車距
並不適用於台灣(先砍一半車子上路 再來倡導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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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理由
難道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貼著人家車尾走,結果撞死前車的人,
你要上法院跟法官講說台灣車多保持距離有困難不可以拿理論
的安全距離來定你罪?
台灣車流量大?跟歐美很多城市比根本就是XX比雞腿。
再說,安全距離是你自己決定的,不是後面的車,也不是前面的車幫你決定。
我自己開車只要安全距離內有車出現,我就是鬆油門拉開距離,也沒有像有
人說的越開越後退。也沒有因為這樣一個小時的路程變成兩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