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達百萬就要申報
國人的境外所得,98年起要納入申報、計算最低稅負,
稅務專家說,境外所得大戶不用恐慌,先精算境外所得上限再做因應,
只有境外所得要計入最低稅負的人,所得淨額1000萬元、境外所得上限可達1230萬元,
不會被多課稅。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執行董事張芷說,依照規定,98年起,境外收入要申報。
在最低稅負制的規定下,到底境外所得達到多少金額,
就會影響到基本所得稅額,必須多繳稅?
遠東商銀稅務顧問戴素雲說,對於只有境外所得這一項的大戶,
有一些概算的金額,可供參考,例如,所得淨額是100萬的人,
綜合所得稅率是13%,應納稅額是10萬1300元。
以應納稅額反推計算,只要境外所得在550萬6500元以內,
基本所得稅額都不會比一般所得稅額高,不會因為境外所得納入申報,變成要多繳稅。
對於所得淨額100萬、只有境外所得要計入最低稅負的人而言,
境外所得在550萬6500元時,計算出來的一般所得稅額和基本所得稅額相等。
如果所得淨額是200萬、綜合所得稅率是21%,應納稅額是30萬4100元,
同樣的方法反推,可以算出境外所得上限達552萬500元,所得淨額300萬的話,
境外所得上限可達593萬9500元。
所得淨額愈大,適用的綜所稅稅率愈高,可以容許的境外所得上限也愈高,
當所得淨額是1000萬、稅率40%、應納稅額327萬8900元的人,
境外所得可以達1239萬4500元。
也就是說,當境外所得在1239萬4500元時,一般所得稅額和基本所得稅額大致相同,
不會因為境外所得計入,造成要多繳稅的情況。
不過,戴素雲說,這是針對只有境外所得,必需計入最低稅負的人,
所計算出來的參考數額,至於除了境外所得以外,還有其它項目必需計入最低稅負的人,
境外所得在多少金額以內、不會影響稅額,就要視個案情況另行計算。
台北富邦銀資深經理陳秋蘭說,在計算最低稅負時,
有6大項稅基要納入計算,其中一項就是境外所得只要達100萬元或以上,就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