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WBC資格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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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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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akim
> 只有打入四強的球隊的球員才完美無法休息
> > 舉辦WBC的該年明星週只要比通常的明星週多出約一週的時間,應該就足以打完會內賽的
> > 三輪,比出冠軍,這樣會讓許多大聯盟的球星願意出賽,因為比賽就在MLB賽季中,沒有
> > 調整的問題,當然當年的MLB明星賽事就得停辦,世界大賽的主場優勢要另想辦法決定。
一般認定的會內賽是從分組賽開始
明星賽平均獲得休息時間不到五天
你的意思是說五天內比完分組賽加八強賽 決定最後四強?
...當球員是機器人啊 XD


最下方是我原先的發言,我的想法是每三年一次的WBC,該年的明星賽暫停,改打WBC會內賽,並將明星週延常為二週。

第一週的前二天是移動日加練習日,可以讓球員移動到分區預賽地區,然後每組四隊,只需要打三天,打完分區賽,再給二日移動日飛到美國,這樣剛好一週。

第二週先打八強賽,二組分二個場地,也是三天打完,而後花一天移動日到四強-決賽場地,四強賽打一天,決賽打一天,之後休息一天再開始下半季季賽。

這樣打冠軍賽的球員,共花了十三天,有一天可以休息,但大部分是沒有晉級冠軍賽的球員,最多打到四強賽,才花十二天,有二天休息;只打到八強的球員,可以休息四天,基本上應該可以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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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聯盟的明星賽週約有一週的時間,如果每隔三至四年的WBC,利用明星週進行,則舉辦WBC的該年明星週只要比通常的明星週多出約一週的時間,應該就足以打完會內賽的三輪,比出冠軍,這樣會讓許多大聯盟的球星願意出賽,因為比賽就在MLB賽季中,沒有調整的問題,當然當年的MLB明星賽事就得停辦,世界大賽的主場優勢要另想辦法決定。

同時大聯盟也不用擔心停辦明星賽少了賺錢的機會,因為如果把明星賽第二週起開始的WBC八強以後的賽事,全部拉到美國本土舉辦,那票房將會很可觀;會內賽第一輪就維持在世界四個地區舉行;而資格賽因為強度較低,本來就幾乎沒有大聯盟選手會出賽,因此就維持在二、三月間的春訓前舉行即可
舊 2012-11-20, 08:57 P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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