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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 防過勞條款 千萬勞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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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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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9
引用:
作者
Earstorm-2
那位網友的意思是說落實勞基法後加班的效益不足以讓雇主們過度..(自己填詞)
人性本賤
放在勞基法沒人聽,就放在安全衛生法
而且又把勞工安全衛生法改成了職業安全衛生法
那以往那些照顧不到的大樓管委會保全之類、被雇主鑽漏洞的工作者
也應該可以納入保障了
無論如何、安全衛生法明定把過勞視為一種危害
總算也是好事……
接下來就要看所謂的輪班過勞保護的施行細則規定是如何了
2012-11-17, 09:57 AM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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