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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idemon.
兩種法性質不太一樣

勞基法是行政法、安全衛生法接近像刑事法
違反安全衛生法下場會比違反勞基法嚴重得多

如禁止雇用童工從事危險性工作、一查獲就是關一年
違反安全衛生法規定、有重大危害勞工情況可以下停工令
設備違規還可以拆工廠


這個都比違反勞基法的罰則嚴重的多

修法之前勞工法令對過勞危害並沒有明確的防範規定(如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修改後如果有相關規定的話,那是比較好的


那位網友的意思是說落實勞基法後加班的效益不足以讓雇主們過度..(自己填詞)
舊 2012-11-17, 09:16 A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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