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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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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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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3
引用:
作者老飛俠
後來待另一家公司就變成都是員工組團表演,但一個團隊至少拿到一二十萬紅包(平均一個人分一兩萬),
優勝的團隊還拿更多,我覺得一樣花錢辦尾牙,拿來分給表演的員工比請非親非故的藝人有意義多了。

敝公司也採類似作法,前三名隊伍都有六位數獎金,沒得名的隊伍每個人也可拿到萬元左右。
為了獎金有些隊伍會請專業人士指導,表演頗有看頭,個人也認為這種作法優於花錢請藝人。
舊 2012-11-15, 06:42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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