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沒有那麼負面看待這件事,但前提是老闆包的紅包要夠大。
我覺得員工自己上台玩比拿大錢請藝人有意義多了(有些人其實很有表演慾的)。
像我以前待過一家公司尾牙(據說)拿500萬請張惠妹、伍佰、李玟這些人表演,還有一位每年都出現的中年歌星,
據說他每年都出現的原因是董事長的媽媽愛看
平常對員工待遇錙銖必較,拿大錢給藝人上台唱幾首歌卻不手軟
後來待另一家公司就變成都是員工組團表演,但一個團隊至少拿到一二十萬紅包(平均一個人分一兩萬),
優勝的團隊還拿更多,我覺得一樣花錢辦尾牙,拿來分給表演的員工比請非親非故的藝人有意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