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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aerocat
陳情的住戶跟要人家簽切結書的應該不是同一個人吧。

這種事情還不簡單解決,要不社區委員會出來作決議,

要不,拿一張切結書給要人家簽切的那位仁兄,
如果不給拆,以後有是他負責就好了。

這是個好方法,你自己不願簽負責切結,就沒資格要求人家簽切結
舊 2012-11-15, 02:1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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